项目简介
北京市设立的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服务于为党的理论创新、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类型包括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和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等。
常用网址
管理办法
6.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10.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11.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2.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成果规范细则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田 野(010-80799513) 行政楼141
胡渤洋(010-80799513) 行政楼141
路 平(010-80799076) 行政楼138
常用下载文件
常见问题问答
1.管理费如何预留?
答:项目总经费额度的3%,涵盖在间接经费中。
2.课题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多少?
答: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转立为“重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