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部门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处(简称“科技处”),是学校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科研活动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对外科研合作管理。
三、负责学校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平台的科研业务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备案审批。
四、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教师科研工作量和科研业绩的核定,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申报。
五、负责学校科研档案管理、维护和统计科研信息数据及科技保密工作。
六、负责学校专利、标准等申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报运行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参加有关学术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审批 备案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九、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