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来源:农学院 时间:2009-02-14

 

各有关单位、老师和科研秘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与《申报公告》一起发布。现将各单位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特别是标有黑体字的句子要认真阅读,完全领会。

  二、请各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请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发现违规申报,请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处理。

  三、针对《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提出几点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320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各类项目申报者要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课题或自行拟定题目。特别提请注意:应用经济学科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进行申报。

  3.请注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控制在一至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4.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等材料可从网上(http://www.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查询并下载。

五、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在认真审核后并签署系级学术委员会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报送科技处时间: 2009312,过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张卿  李志敏    电话:8079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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