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老师: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作用,深化校城融合,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开展第三批“科技副总”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科技副总”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人才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间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纽带作用,促进联合技术攻关、核心产品研发、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创新,协助建立完善研发体制、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加快培养科研管理高水平人才团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助力昌平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副总”拟聘专家要求
要求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富有担当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昌平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合作企业要求
合作企业须为驻昌科技型企业(在昌平缴税)。
四、申报要求
(一)“科技副总”担任岗位一般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副总、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
(二)“科技副总”每个服务期为2年,有重大项目突破可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五、支持措施
(一)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科技副总”在服务期内可享受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保障。
1.医疗保障。为“科技副总”及其配偶、子女提供就医绿色 通道、优先安排专家会诊、协调三甲医院、安排转诊等服务。
2.住房保障。对在昌平区无自有住房的“科技副总”,可结合个性化需求,本着“工作就近、环境从优”原则,协调安排人才公租房。
(二)经费支持
1.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承担的合作项目50%的资金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对于社会人文科学领域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补贴给合作企业。(“科技副总”应和企业签订横向合同)
2.“科技副总”享受人才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合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科技副总”生活支持。
3.每年度对结题的“科技副总”课题进行评选,对成果突出的课题进行奖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科技副总”专家个人使用。
4.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技副总”课题项目,按此项目转化、产业化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金补贴支持,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给合作企业。
5.获聘“科技副总”一个服务期内仅可获得一个合作项目资金补贴支持;每个合作项目仅可由一名“科技副总”负责。
六、申报材料
请各院(部)填写“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信息表(附件1)及“科技副总”专项课题任务书(附件2,无需签字盖章),将电子版及附件1盖章扫描版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七、联系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王 丹
联系电话:81798059
联系邮箱:wangdan@bua.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