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 号),根据《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第六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国各级科研院所、全国各高等院校中涉林草研究领域的人才和团队。
二、推荐方式
(一)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地区系统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中的人才或团队,各类不超过3名(个);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人才或团队,各类不超过3名(个);中国林科院、原林业部直属六所高校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人才或团队,各类不超过6名(个);局有关直属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人才或团队,各类不超过3名(个)。
(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每人可推荐创新人才1名或创新团队1个。
(三)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以坚持服务国家大局为重,优先支持符合国家、行业发展需求且已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才和团队;坚持向科研一线倾斜,重点支持投身事业、潜心钻研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人才和团队;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优先推荐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国家或省部级基地(平台)中的人才和团队。
三、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成员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人才和团队研究内容符合林草中心工作和重点战略需求,有关条件符合《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要求。同一年度申报者只能申报一类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在培养期内的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入选者不得申报同一类别林草科技创新人才。
(一)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在林草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和业绩,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能,有望进入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前沿。
2.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国家林草重大战略需求,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研究方向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潜能。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
4.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国林草事业重点发展需求,属于国家和行业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2.团队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等经历,有较高的研发目标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我国林草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在团队中有较强凝聚力和威信。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表(附件2、3)和培养计划(附件4)审核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126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站内邮箱<20189401>。
(三)对推荐的人才和团队,科技司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了解、论证和咨询。对前五批人才、团队五年培养计划落实好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提出建议名单,按照管理程序予以公布。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现后即强制退出。
联系人:胡渤洋 徐月
联系电话:80799513 80796837
科学技术处、人事处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