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北京农学院,于2006年底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自2007年1月正式对外开放。为充分发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基地作用,鼓励并资助科技人员开展与本实验室学术方向相关的试验研究,促进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加强实验室建设,自2007年起设立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2018年度将继续对开放课题予以支持,现将本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指导原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立足首都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坚持“开放、合作、竞争、共赢”的运行原则。开放课题研究内容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符合实验室有关中兽医防治动物疾病机制等主要研究方向。
二、资助方向
鉴于当前中兽医行业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课题拟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防治动物疾病经典方剂的临床应用或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防治动物心脏病症中药方剂的临床应用或机制研究。
2、防治动物疾病中药成分的临床应用或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防治动物疾病中药单一成分有关抗毒素的机制研究。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1、开放课题实行自由申请,申请人必须是校外单位人员。
2、申请人必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3、申请人须是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主持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4、申请人需与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合作研究。
5、有未结项开放课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开放课题。
四、申请程序
1、开放课题实行自由申请,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学校科学技术处初审,上级部门批准备案的立项程序。开放课题经上级批准备案后,由学校科学技术处、实验室与课题申请人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明确各方责任,确定具体验收标准和办法,明确知识产权关系。
2、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102206;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dx_tcvm@126.com。
五、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经费由学校科学技术处监督使用,专款专用。2018年拟资助课题2项,资助经费5万元/项。经费实行到北京农学院报账制,须在2018年11年30日前执行完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开放课题经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开放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及学校科学技术处报告经费决算。
2、结题与验收管理
开放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课题负责人领导课题组成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实现研究目标,接受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处理与课题相关的事务。开放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并附有关数据、资料、实物。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研究报告做出评价,并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汇报备案。
3、成果管理
课题负责人须承诺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成果;每个项目须发表1篇以上SCI论文)标注“北京农学院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Beijing Key Laborator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Veterinary Medicine at Beijing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字样,同时履行与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及北京农学院共同达成的有关知识产权关系协议。
本指南解释权归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10-80793027。
北京农学院科技处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10-80797221。
2018年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1].doc
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农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