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属高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3]2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研究生部初审,校学位委员会评议、无记名投票,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决定申报生物工程、会计、风景园林、林业、食品工程、法律6种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授权点。现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3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26日
联系人:董利民 姬谦龙
联系电话:80796367 80797219
附件(附件1-4.rar):
1. 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评审议程
2. 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评审原则
3. 2013年拟申报专业学位类别
4. 申请书
研究生部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