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 22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农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院发[2011]41号)(以下简称“规定”),经研究生部研究,拟开展2013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学术型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同时申请一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所属学科、领域相关工作,并于2013年12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审议通过的《北京农学院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表》(见附件)各一式两份和汇总报告交到研究生部133室。
联系人:董利民 80796367
潘 叶 80799079
附件:1.北京农学院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表(校内人员使用)
2.北京农学院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表(校外人员使用)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