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要求,农业部近期对重点实验室“十二五”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我校农业部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参加了此次评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十二五”建设运行评估结果的通报》(农办科【2016】28号)显示,农业部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十二五”建设运行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在参评的27家农业部其他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站)中排名第三。
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评估优秀的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将在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对评估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由农业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两年时间整改。
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为做好“十三五”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将进一步促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