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下周一(1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有关材料报市科委人事教育处许侃同志。他的联系电话是66184965.
科技处
附件:
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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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组通字[2010]63号)精神要求,现就开展第一批“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申请“青年千人计划”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第一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二、申报主体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含转制科研院所)。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将引进人才作为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三、支持措施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和经费补助标准,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引进人才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千人计划”现有政策执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请按时报送。
五、申报材料
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青年千人计划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1、申报材料包括:《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各1份。《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分别装订。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需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是将每类人才按照规定的专业领域分类存放;二是在每个专业领域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如“××(姓名)”、“××附件”。
六、申报程序
由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申报。
1、各用人单位和海外人才达成引进意向后,作为申报单位,填写《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并准备相应附件,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申报意见,形成《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参照“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907房间);
3、市委组织部负责初审汇总后,报送中组部专项办。
七、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3088195
联系人:孔京生
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北京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