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科研失信行为举报

作者: 科技处 更新日期: 2026-10-30

感谢您对北京农学院科研诚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为了开展负责任的举报工作,举报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对科研失信行为的举报,举报人应采用真实身份、实名举报,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2.有明确的违规事实;

3.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下列举报,不予受理:

1.举报内容不属于学术不端或科研失信行为的;

2.没有明确的证据和可查线索的;

3.对同一对象重复举报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

4.已经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

举报人应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等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责任。

举报人在填写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及其他操作信息将受到保护。

请注意:涉及涉密的举报,请勿通过本途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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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科学技术处

邮 编:102206

电  话:010-8079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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