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委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农学院 更新日期: 2010-04-16

各有关单位:

 教育委员会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加大服务北京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市教委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立项应要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三大研究方向;必须结合我校市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依托我校市级重点实验室。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必须与在京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或在京中央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2、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立项应紧密结合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的建设;紧密结合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有关研究人员所涉及的主要研究领域。

3、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立项应紧密结合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必须结合我校市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依托北京新农村建设研究基地。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必须与在京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或在京中央科研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开展多学科综合交叉研究。

4、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立项应结合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的建设;结合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有关研究人员所涉及的主要研究领域。

二、申报办法           

1、重点项目(科技计划重点项目2项,社科计划重点项目1项)

科研计划重点项目所属学科必须为市级重点学科,依托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农村研究基地),必须在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答辩,重点项目未通过者不能调整为面上项目;要求申请人亲自答辩(10分钟汇报,5分钟质疑)。

2、面上项目(科技计划面上项目16项,社科计划面上项目4项)

面上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市教委和我校相关规定,并在各单位二级学术委员会进行答辩。各单位申报项目数分配原则如下:

a、科技类:每个学院不超过1项;

b、社科类:每个学院不超过1项;

c、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报1,不占各单位指标;

d、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社科基地)可推荐1项,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联合评审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

e、彩虹工程项目暂定2项,不占各单位指标,由校学术委员会推荐。

三、申报程序

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实施校、院二级管理。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院二级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按项目类别分别排序并提出推荐意见,其中机关和图书馆等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根据情况负责推荐。在尊重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上报名单。校学术委员会分类别投票排序,依据投票数多少,取满为止(科技重点项目2项,科技面上项目16项,社科重点项目1项,社科面上项目4项)

四、优先考虑范围

1、符合学校“三大研究方向”,属于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符合学校服务新农村建设基地的技术需求;

2、依托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项目;

3、推广教授申报的项目;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目前承担市教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2、各类纵向在研科研项目2008年底前到期且未经批准延期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3、承担非教委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承担过市教委面上科研项目(不含彩虹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建议在原有研究基础上申报教委重点项目。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

1、各单位2010515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2份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待校学术委员会最终确定上报教委项目名单后,再报送科技处重点项目申请书11份,面上项目申请书5份。

2、有关2011年度北京市教委立项文件和最新表格在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http://www.usrn.edu.cn)。

附件1:科技面上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科技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社科面上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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